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涿州市人民法院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涿州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保定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6:0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良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涿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1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建国路133号四楼招标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项目概况
涿州市人民法院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M-2024-0046

项目名称:涿州市人民法院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排队叫号系统、多功能诉讼查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设备系统、综合网络系统、空调设备采购、信息展示系统、数字法庭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其中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应由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生产,其中小微企业生产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如在以上名单中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线下办理: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06号金沃大厦A座807室。线上办理:登录“河北 CA”进行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投标人凭 CA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的自行负责。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财政局,电话:031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采购人:涿州市人民法院,联系人:李明明、王宏伟,电话:031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志良,电话:0312-*******。5、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涿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124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建国路133号四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良

电 话:0312-*******

九、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信息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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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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