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阳街道方义村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2024年12月9日评审会发包公告及发包办法汇总

濛阳街道方义村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2024年12月9日评审会发包公告及发包办法汇总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自治队伍建设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濛阳街道方义村自治队伍建设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方义村自治队伍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方义村通过开展春节、元宵、端午、八一建军节、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节日活动,引导村民孵化自治队伍2支,激活村民自治能力,参与社区治理。(单场活动不超过5000元)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5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方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岳芳,电话:135*****59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方义村自治队伍建设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

2、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方义村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5*****592

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自治队伍建设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濛阳街道方义村自治队伍建设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刘映刚、梁柱、游进祥(共3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1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村评审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并全程监督,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2.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3.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组成员人数需大于本村(社区)议事会成员数以上方可进行,若未达到则择日再进行。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竞标单位,直至有报名单位得票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服务。

(二)本项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1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且在评审会上宣读无异议后有效。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濛阳街道方义村农村治保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方义村农村治保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白天常态化全天值勤,夜晚轮班执勤。1、协助村两委抓好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2、协助村排查和报告本村群众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投诉等;3、协助村进行治安巡逻及重要节假日的夜间巡逻;4、配合街道、村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劝导,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7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方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岳芳,电话:135*****59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方义村农村治保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

2、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方义村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5*****592

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农村治保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濛阳街道方义村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庄元才、梁云昌、阳廷彬(共3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1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村评审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并全程监督,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2.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3.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组成员人数需大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以上方可进行,若未达到则择日再进行。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竞标单位,直至有报名单位得票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服务。

(二)本项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1-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且在评审会上宣读无异议后有效。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和谐方义·凝聚满“格”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濛阳街道方义村和谐方义·凝聚满“格”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方义村和谐方义·凝聚满“格”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方义村微网实格治理,重点是发动辖区微网格、骨干力量参与小区、院落治理,面向社区微网格员为主的社治骨干力量开展赋能提升服务,培训不少于4次,参访学习不少于2次;引导社区微网格员开展人群关爱、安全等便民服务,不少于12次,通过“微”治理达成村民的“微”心愿,进一步强化微网格员及村民的共建共治共享意识,共同改善村民的社会环境。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3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方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岳芳,电话:135*****59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方义村和谐方义·凝聚满“格”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

2、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方义村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5*****592

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和谐方义·凝聚满“格”
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濛阳街道方义村和谐方义·凝聚满“格”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庄元才、陈德松、卿列胜(共3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1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村评审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并全程监督,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2.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3.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组成员人数需大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以上方可进行,若未达到则择日再进行。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竞标单位,直至有报名单位得票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服务。

(二)本项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1-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且在评审会上宣读无异议后有效。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沟渠道路维护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濛阳街道方义村沟渠道路维护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方义村沟渠道路维护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1.全村10个组沟渠清掏约长8500米,宽0.5米,厚度0.2米,清淤约850m3,进行维护等;2.转运米筛堰、汤家堰、柏树坪、九洞桥淤泥垃圾;3.对全村10个组破损道路进行维护等。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37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方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岳芳,电话:135*****59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方义村沟渠道路维护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

2、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方义村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5*****592

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沟渠道路维护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濛阳街道方义村沟渠道路维护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范汤春、彭启万、孟玉林、曾显贵、段遂尧(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村评审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并全程监督,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2.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3.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组成员人数需大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以上方可进行,若未达到则择日再进行。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竞标单位,直至有报名单位得票超过评审组成员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开始实施。

(二)本项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1-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且在评审会上宣读无异议后有效。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濛阳街道方义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方义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方义村1-10组通组道路日常环境卫生打扫、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环境卫生突击整理、垃圾清运绿化维护等(不包含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范围)。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8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 ,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方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岳芳,电话:135*****59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方义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

2、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方义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方义村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5*****592

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方义村
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濛阳街道方义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胡盛全、代文兵、张正勇(共3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1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村评审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村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会并全程监督,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竞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2.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3.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服务。

(二)本项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1-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且在评审会上宣读无异议后有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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