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兴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按照兴化市人民政府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兴化市合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位置:兴化市合陈镇农科村、沙家村,用地性质:出让,面积:*****.0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有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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