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基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投标邀请

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基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投标邀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基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毓秀文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的单位为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百禾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342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3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栋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大楼、地下室以及大门、围墙、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室外配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022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内的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配套设施工程(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挡墙护坡等)、局部深化设计(含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地下室、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以及基坑支护项目;后期服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本项目具体设计内容和范围以建设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若后续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补助资金事宜,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整理编制相应的申请补助资料,并不得有异议。

4)服务周期要求:35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的修改和补充),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核,其他附属工程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后续设计服务:从提供正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结算及材料存档。如不能在约定周期内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逾期时间超过10个日历天,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应无条件的赔偿招标人;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逾期损失则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截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4年12月 9 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http://www.ptxy.gov.cn/zwgk/ggzypz/)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4.3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以书面信函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设计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小区10号楼5层50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将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http://www.ptxy.gov.cn/zwgk/ggzypz/)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66.2650万元(暂按3251.91万元为取费基数,即按70%计取),工程类别: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方案设计不在本次合同范围内,扣除15%方案费),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后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毓秀文旅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176*****0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 059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 非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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