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毕节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毕节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773-2441GNGZHWGK105
项目名称:毕节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采购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4000DPI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 标包3:2******.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2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标包2: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标包3: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项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项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毕节监狱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草堤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严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166*****29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0*****42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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