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自助发证、自助受理签注设备招标公告
出入境自助发证、自助受理签注设备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出入境自助发、自助受理签注设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6]183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1、出入境自助设备:自助发卡机(港澳通行证);数量1台,采购预算价260000元;
2、自助受理签注设备(港澳证自助签注机),数量1台,采购预算价140000元;
以上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且一个包内设备不得拆分。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价:4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4日 —2016年12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门)
联系人:孙先生 郭先生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启时间:
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 谈判开启。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公安局 联系人:胡先生139*****065;
集中采购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帐户)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5、承诺书。
6、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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