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关于社康中心中医馆排烟装置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社康中心中医馆排烟装置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

  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就以下采购项目,拟采用院内公开采购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LGWYZCB-2024H010;

  二、项目名称:社康中心中医馆排烟装置采购;

  三、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定标方式:评审小组;

  六、采购项目及预算金额: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社康中心中医馆排烟装置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25

25万元

  七、项目概况:根据社康中心中医馆业务需要,安装排烟装置。

  八、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材料);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须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九、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报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带齐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材料到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办公二区201室招采办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十、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书提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用电脑进行填报和打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章),副本4份,正本电子U盘PDF扫描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面加盖骑缝章,将密封完好的投标资料带到开标现场,于开标时在现场提交评审。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采购文件。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联系人、电话:刘老师 0755-********转8098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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