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等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09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物业公司全面负责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及派驻各街道辖区内监管所的物业管理工作,办公面积为*****.5平方米。

二、管理目标:总体管理目标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综合服务保障有力;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办公握秩序井然有序。

三、人员配置情况:本项目人员总计20人

四、物业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

物业经理人数:1人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物业管理和工作协调。负责项目及所属人员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在采购人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要保证其工作连续稳定性,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撤换。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2、职责范围:

(1)负责物业团队建设,确保员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2)负责物业每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物业员工考勤工作,耗材用品采购、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等资料。

3、管理标准:

(1)负责全面物业管理工作,抓紧抓实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

(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主动进行安全风险排查,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程维修

人数:2人,其中:维修主管1人、综合维修工1人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有丰富的办公楼维修工作经验,负责机关日常变电所的维护、监控与管理工作;大楼所有空调、电路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类维修设备。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2、职责范围: 维修主管

(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消防设施、供暖设施、供水设施的维修、运行,低压变电箱、蓄水池简修、巡视工作。

(2)负责市场局及各监管所辖楼宇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设备、设施等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水管道、照明等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做好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协调工作由专业公司人员承担,保证各个系统设备的正常开通和运行;

(4)接到报修后局本部5分钟到现场进行维修,外管所半小时到现场进行维修。

综合维修工

(1)负责市场局及各监管所辖楼宇及附属设备设施(门、窗、灯具、楼梯扶手、网络线路、卫生设施、空调、生活给水泵、墙体维修;电梯等特种设备紧急情况报修处理等);

(2)房产、办公设备等自然损坏的恢复性零、小、急的修缮工作;

(3)甲方委托其他特种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3、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责任、无管理事故;

(2)按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周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各系统通畅;

(3)对甲方的办公设施、机械设备如需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同意,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报修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100%。

(三)秩序维护

人数:秩序维护员:8人(其中:局机关4人,驻外监管所4人)

1、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品行端正、身体健壮、责任心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负责监控、防火、防盗、协助处置人员上访等安全保卫事项,各种事故率为零。负责单位报刊、信件收、发等工作。完成采购方办公室临时性赋予的其他工作。监控室监控员:熟练操作各类消防设备。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2、职责范围:

(1)全面负责市场局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工作。保安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的引导,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车辆停放、登记工作。

(3)负责24小时巡查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负责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密切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负责常规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配置、使用、时效管理;做好安保人员上岗前的培训,熟悉工作中各种防恐预案,增强安保人员的消防观念,人人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6)负责各类报刊、信件、邮件的收发工作;

(7)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3、管理标准:

(1)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结合业主单位的办公楼的秩序维护服务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秩序维护服务整体方案。

(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机关财产和职工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

(4)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岗位卫生整洁;

(四)保洁服务

人数:9人(其中:机关4人,驻外监管所5人)

1、人员要求:女性,机关保洁,55周岁以下。驻外监管所保洁,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2、职责范围:


(1)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楼道、走廊、卫生间水房、院内除雪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扫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冬季院内及院外规定的除雪工作;办公室临时安排的其他服务性工作。

(2)负责会议室温度控制、通讯、灯光、会标悬挂、坐签摆放等准备工作及会后饮水器具清洁、消毒工作;

(3)负责服务区域花卉、草坪、树木修剪、养护工作;负责花卉、草坪、树木冬季养护工作。

3、管理标准: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门外台阶、步行楼梯、卫生间等湿拖、油拖、日常随时保洁,无污渍;

(2)保洁服务范围内门、窗及玻璃、各种摆设、指示牌、电源开关进行擦拭,保持光洁;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消杀;

(3)大、小会议室每天循环进行擦拭,随时保持洁净;

(4)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做到“八净”“八无”;

(5)中雪以下雪停后1小时内、大雪以上雪停后2小时清理完结,达到院内及道路无积雪;

(6)树木草坪绿化养护管理

植物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枯枝残叶;充分考虑花草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条件进行修剪及时补种植物;花草树木适时灌溉、施肥,有效防止病虫害。

五、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及大额医疗保险);意外险;加班补助费、餐费、工会经费;服装费;工具和物料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保证不低于投标人所在地规定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投标人所在地现行规定的种类、满足投标人所在地最新缴费基数要求,为员工缴纳全额保险等,如有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其它要求:

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物业经理不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其他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化时应提前向采购人进行沟通,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任何违法乱纪记录及无劣迹记载,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证书。

2.供应商针对各类突发疫情,能够提供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服务保障条件。

3.每季度对所有室内理石地面进行机洗一次、结晶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4.物业服务人员到分管所维修,所需车辆及产生油耗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物业服务人员使用设备、工具、材料(如单擦机、吸水机、理石结晶机PA车、下水疏通机、手电钻、梯子、钳子、板手、螺丝刀、电笔、万用电表等)由中标供应商自备。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其它物料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6.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等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补偿经济损失,直至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7.签订中标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10.服务地点:具体服务地点满足采购人需求。 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联系方式:吕魁武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hgqzczb@163.com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羽霆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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