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计【2024】0250
3、采购代理编号:HNXWZB-2024-CG-09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t竞争性磋商□询价
5、采购项目预算:预算价:******.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7、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批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 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00 | ******.00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
3、方式:采取线下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红章)领取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
2、磋商时间: 2024 年 12 月 24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
八、开启:
1、时间:2024年 12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响应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任雪瑞
2、电话: 137*****626
十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14号
(3)联系人: 任雪瑞
(4)邮 编:******
(5)电 话: 137*****62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
(3)联系人:尹丽红、肖兰芬、卿雪(项目负责人)
(4)邮 编:******
(5)电 话:178*****118/0739-*******
(6)电子邮箱: /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获取磋商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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