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块新建普通商住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和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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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J2021-300#A)地块新建普通商住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和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R*******(GJ2021-300#A)地块新建普通商住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和二期)
项目编号:NTGC**********(ZB357)
预算金额:868万元;
最高限价:75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需求:为满足054项目新建工程的需要,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拟招标确定本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单位。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交货(井道施工、电梯排产期及安装期共90天(临时电梯井道施工、电梯排产期及安装期共40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并经如皋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颁发使用许可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若为制造商投标,则 a.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A 级)且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形式试验证书(电梯)》。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B 级及以上)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②若为代理商投标,则:a.提供具有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授权格式自拟);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B 级及以上)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2019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 投标品牌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A 级)且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形式试验证书(电梯)》。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招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2)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3)成交人未在成交公示完成后7天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
联系方式:051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2*****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电 话: 0513-********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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