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核定征收管理项目(第一批)VOCs核算方法研究制定的采购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委托,对排污费核定征收管理项目(第一批)VOCs核算方法研究制定项目(项目编号:LNZC
********49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排污费核定征收管理项目(第一批)VOCs核算方法研究制定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从事环保相关工作;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石化企业环保服务案例,包括项目合同、付款凭证等;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至少1个石化企业环保服务案例,包括项目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环境监察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