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B-ZC-2024-033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企业注册。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无在建监理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监理业绩(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网查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企业和项目总监各一个,企业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共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人员相应月度的缴纳证明)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鸣镇凤西路49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东区CLASS2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199*****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199*****258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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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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