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升级改造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采购编号:SZCJ2024-S-X-365号

(二)采购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升级改造(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

(四)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响应单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上述“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第1-6条承诺书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在20241212日17:00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szcjzb@163.com并致电告知,审核后代理公司以邮件形式回发询价文件。

(四)合格询价响应响应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备注

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升级改造

1项

******

(二)技术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实施与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1)改造周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试;

(2)投标方需提供项目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表。

(3)投标人应在系统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的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在所有工作开展之前,公司的实施人员应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作为工程实施的总体计划和步骤。

2.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如期将软件送达指定的使用单位和场地进行安装调试并培训有关人员。

中标人完成全部应用软件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1个月试运行,取得上述书面报告,并提交有关产品文件材料。如无合理理由,采购人应接到中标人系统软件书面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本项目内容进行验收确认。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地区相关标准,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具体执行。

3.培训要求

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

中标方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中标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4.售后要求

4.1成交单位需提供产品终身售后服务;提供本项目可进行二次开发的源程序代码。

4.2、质保期: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维保服务,时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3、服务期内成交单位负责保障软件系统7×24小时正常运行;免费售后服务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系统巡检,并提交书面巡检报告;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售后服务费用另行协商,上限费用不高于成交价的10%。

4.4、响应单位需承诺在项目实施期内免费与医院现有或新上系统开发相应数据接口。

4.5、成交单位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后续进行国产化硬件、应用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等适配改造工作。

4.6、服务响应:能够响应提供本地化服务保障,项目验收后,实施工程师为采购单位提供日常项目维护服务,7X24小时进行远程网络或电话响应,远程网络或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问题,48小时内进行属地响应。维保期内成交单位每年进行服务器漏洞检测、系统安全补丁等工作。

特别约定如涉及:鉴于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甲方自身各类发展需求,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及甲方合作方开放或提供各类端口或信息采集口,对此乙方予以再次确认且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如乙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如已支付、则乙方须全额归还)、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等,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5.文档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

四、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制作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

(5)技术服务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8)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违约责任承诺(后附格式);

(9)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10)响应单位情况表;

(1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15)其它优惠承诺(如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4年12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行政教学楼6号楼1楼采购谈判室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工、系统开发、管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医院平台各系统(如HIS系统、LIS系统)的接口费用、与现有设备对接费用等(如涉及)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500元的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0******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采购人在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95%,余5%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正式合格的发票。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

采购单位: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051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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