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泥环保处理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油泥环保处理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11-24
日 期:2016年11月24日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油泥环保处理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和自筹资金
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指标、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 | 数量 (套) | 采购预算及控制金额(万元)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热解析橇装设备 | 1 | 295 | 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招标人指定时间 |
三、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和供应“热解析橇装设备”能力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得
1、购买时间:2016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国信招标集团。
3、文件售价:纸质文件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均要求包含正确完整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按无效处理,不予接受报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2)如单位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需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两个也可以是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及付款单位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13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3、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国信招标集团。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天歌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A座190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薛阳、刘志远
电 话:***-********-***、831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gxzbxy@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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