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邵阳县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指【2016】33号、34号、135号、邵国土资办发[2016]55号、邵发改[2016]3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邵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邵阳县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6]第0453号;
2.3建设规模: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141.94公顷,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88.73公顷;
2.4、工程施工费:761.39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 180 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五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备注 |
邵阳县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邵阳县白仓镇塘代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标段 | 白仓镇塘代村 | 无 |
邵阳县塘渡口镇桂花村和东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二标段 | 塘渡口镇桂花村和东山村 | 无 | |
邵阳县九公桥镇锁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三标段 | 九公桥镇锁石村 | 无 | |
邵阳县下花桥镇岩头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四标段 | 下花桥镇岩头村 | 无 | |
邵阳县黄亭市镇金峰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五标段 | 黄亭市镇金峰村 | 无 |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报名资格的施工单位在投标报名时,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国土资发【2015】39号文件的规定,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招标人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须明确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就不得更改,直到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4、根据五厅局联合下发的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5、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3:1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1:1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在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00分前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9430 0401 0010 86 8888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邵阳县2016年省级及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00分前);
3、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到帐的先后顺序于2016年12月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公布(以邵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后提供的到账顺序为依据)】;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鸿祥花园3栋二单元401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
(8)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表)。
(9)招标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身份证原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600元,共计1000元(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9时30分【投标单位代表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开标地点为邵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开标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特别说明
10.1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中标人需向邵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缴纳中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10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法人代表现场签订);如无不可抗力的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未交履约保证金、10日内未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15日内仍未进场施工的中标单位,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由中标备选人依次递补,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处理。
10.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要求
10.2.1开标会现场和抽取现场每家投标单位限一人参加,参加人员必须为法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10.2.2随机抽取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中午12:30分,随机抽取地点为邵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0.2.3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准时出席抽取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10.2.4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10.3 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对周边带来的影响,需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以上问题的沟通与协调等工作,且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且在报名之前须向招标人咨询项目情况,并自行勘察工程现场且取得招标人开具的勘察证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39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楼
联系人:曾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33 6739 5660 153 7739 1275
附件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 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 承诺在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 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