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地上附着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地上附着物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拆除约3000平房子,10万平大棚以及约200棵树(含树根),水塔1座 ;合同估算价81.******(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2.5其他: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具有已竣工且单项合同额60万元(含)及以上的拆除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1.1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各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 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4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进行申请。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复印件;

(6)被授权人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人姚先生邮件获取,获取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1.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至规定的邮箱(185*****758@163.com),邮件标题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编写(若项目分包,需注明项目的包号),未按照上述格式发送邮件的供应商不予受理;2.上述材料通过审核后,招标人将通过邮件回复文件领取表及缴费通知;3.招标人收到第二步回复内容后,将向合格供应商发放电子版文件。4.注:供应商按照上述流程向招标人发送邮件后,若24小时内未回复(获取文件截止当天除外),请联系招标人确认邮件发送情况,其余时间请勿催打电话!。

5.3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1号振海大厦会议室(七里庄地铁站H口)

6.2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 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完成注册并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效。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北京市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85*****7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人:李晓杰、孙佳睿、郭玉婷、张书玲

办公电话:010-********转804

移动电话:152*****410

电子邮件:zhaobiao02@zyzbdl.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

,河北,保定市,北京市,丰台区,保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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