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7: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溪尾镇镇前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主任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女士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61
项目名称: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经营承包期为三年,每年服务费******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溪尾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 1.00 | ******.00 | 项 | 餐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2)网上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福安东风支行 |
银行账号:140*****19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尾镇镇前路69号
联系方式:黄主任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钱女士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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