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海数备[2024]03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东门北侧,春晖路西侧
2.2工程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宿舍楼及其附属用房,可建约2500张床位,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总投资*****.4万元。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高教投新建宿舍楼工程总承包(EPC)
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货物采购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EPC)。
2.5付款方式:1、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90%,竣工结算核对后依据双方确认价一次性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2、工程费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2#、3#宿舍楼主体封顶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1#、2#、3#宿舍楼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工程费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注: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企业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为退休人员;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 EPC 工程总承包,且至少应包含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 EPC 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 10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合同协议日期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 EPC 工程总承包,且至少应包含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 EPC 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 10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 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家的(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6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 21分

2.1.6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9 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2.1.7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不得将材料或专业工程列为暂估价,投标报价未列有暂估价材料或暂估价专业工程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2.1

商务标

4 分

1.2.2

经济标

52.5 分

1.2.3

技术标

43.5 分

2.2.2.1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第一阶段已评审)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2.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够对本项目进行充分的解读,理解深刻,分析准确,具有切实的可实施性。(3分)

对项目用地上位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拟建设宿舍楼项目内容进行充分的解读,应在符合上位规划的前提从规划指标、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工程实施等多方面进行细致、全面、详实的论述。项目理解深刻、分析准确得3分;

解读基本全面、理解良好、分析准确,得2分;

解读一般,理解片面,分析存在偏差,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2.投资估算及技术经济指标齐全,计算准确,总价满足总投资控制要求。(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拟建宿舍区及商业总体布局合理,符合校园类建筑特点,并应最大程度发挥商业建筑价值,做到集约化土地利用。(3分)

布局合理,商业效能突出,得3分;

布局一般,商业效能一般,得2分;

布局欠佳,商业效能欠佳,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2.对项目功能定位准确,交通流线组织清晰,宿舍楼及对外商业部分管理界面划分清楚。(2分)

对功能定位,流线,管理界面等设计清晰,得2分;

对功能定位,流线,管理界面等设计一般,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3.基础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要求,建筑布局满足消防、日照基础要求,提供日照分析相关报告,得2分;

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建筑布局满足规范要求,无日照分析报告,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4.基地道路开口满足规划要求,得1分;

基地道路开口不满足规划要求,不得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3.建筑功能(9分)

1.同时满足校园宿舍类建筑和商业营收类建筑使用功能。(4分)

满足最小床位数要求,并增加有效床位数,商业空间满足多样性使用需求,商业利用率高,得4分;

满足最小床位数要求,商业空间适用性一般,商业利用率较好,得2分;

满足最小床位数要求,商业空间适用性单一,商业利用率低,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2.建筑功能分区清晰,布局紧凑,竖向交通集约,建筑空间利用率合理。(4分)

功能分区合理,空间利用率高,得4分;

功能分区清晰,空间利用率一般,得2分;

功能分区清晰,空间利用率较低,得1分;

3.建筑内部流线清晰,出入口布置合理。(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4.建筑造型(4分)

宿舍楼与既有校园建筑风格统一,商业建筑风格与校园风格协调并应突出商业特点。建筑形体比例和谐,尺度适宜,材质与周边环境呼应,造型简约美观。并能提供平多角度,全面的建筑造型效果图。得4分;

建筑风格与既有校园建筑较协调,建筑造型优美,建筑造型兼容性较强,得2分;

建筑风格与既有校园基本协调,建筑造型尚可,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5.结构方案(3分)

结构方案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方案设计标准选用合理。得3分;

结构方案较合理,方案设计标准可行。得2分;

结构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标准选用合理,能够适配多类型功能的要求。(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要求。(2分)

2、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要求。(1分)

无此内容不得分。

8.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内容不缺失。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1.5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5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页数不得超过10页,超过的扣0.1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页数不得超过25页,超过的扣0.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页数不得超过30页,超过的扣0.1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页数不得超过15页,超过的扣0.1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5分)

1.BIM 实施方案(1分)

(1)BIM技术应用目标明确,BIM应用流程与计划完整、有效得0.4分;

(2)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得0.3分:

(3)具备创新应用点得0.3分。

2、基坑施工专项方案模拟(1.5分)

(1)提供基坑施工的专项方案 BIM模型得0.2分;

(2)模型符合泰州市BIM建模标准得0.2分;

(3)模型与设计文件一致得0.2分;

(4)提供施工方案得0.2分;

(5)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相关标准得0.2分

(6)具备施工方案模拟动画得0.2分;

(7)动画能正确反映施工方案得0.2分:

(8)动画观感具有美感得 0.1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视频电子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2.建筑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造价控制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全部满足得基本分2.0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加0.5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加0.5分,本小项3分。

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类似工程指: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接了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乘系数1,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设计乘系数0.8,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施工乘系数0.7。

注: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条该项分值是指已按本项要求乘以1或0.8或0.7系数的分值)。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4)“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5)评标办法中加分业绩不得与资格条件业绩是同一业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zhongxin@cnzxcpa.com
联系人:
乔平华
联系人:
张辉、陈健
电话: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楼 总承包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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