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第一中学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汕头市第一中学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8: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4-********
采购单位 汕头市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乐山路与新村七巷一横交叉口西南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小姐 0754-********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0754-********

项目概况

汕头市第一中学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B155

项目名称:汕头市第一中学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序号

名 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交付时间

1

汕头市第一中学微课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1项

108,000.00元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备查);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的投标人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条件;

1.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报价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1.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报价人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第一中学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乐山路与新村七巷一横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周小姐 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课录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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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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