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8: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9*****308
采购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卢小姐0769-********
代理机构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涡岭工业大道8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9-********
附件:
附件1 东莞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东莞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点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检测、维修及充装清单:

(1)红楼院区

地点

单位规格

(公斤/瓶)

数量(瓶)

合计

(公斤)

上一次检测日期

氮气数量(瓶/升)

门诊负1楼气体灭火系统气瓶间

105.5

14

1477

2018.11

6瓶共48升

放射科CT1室

130

1(柜式)

130

2016.4

放射科CT2室

130

1(柜式)

130

2016.4

放射科DR1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放射科DR2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放射科CT5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医技2楼静配中心

100

4(柜式)

400

2019.7

3座负一楼病案室

68

2(柜式)

136

2019.1

4座负一楼病案室

68

4(柜式)

272

2019.1

合计:

2845

6瓶共48升

备注:含检测、充装、维修、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等所有项目服务内容。

(2)普济院区

地点

单位规格

(公斤/瓶)

数量(瓶)

合计

(公斤)

上一次检测日期

氮气数量(瓶/升)

2座电房气体房

140

1

140

2018.1

6瓶共36升

3座尘流间气体房

110

5

550

2018.1

1瓶 共6升

行政楼档案室

85

8

680

2019.1

DSA内机房1

23

1

23

2019.10

DSA内机房2

23

1

23

2019.10

合计:

1416

7瓶共42升

备注:含检测、充装、维修、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等所有项目服务内容。

2.技术要求

(1)项目包含:气瓶检测、气体充装、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税费等费用。

(2)质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设备如非因采购人的人为故意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因供应商延迟维修造成采购人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保证气瓶拆除和安装安全。

(4)气瓶拆装需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执行,拆装前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物流运输需提供物流凭证,物流凭证需能体现由医院地址至执行气瓶检测及充装的单位地址(此地址是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在许可证上载明的检测或充装点地址)等物流信息。

(5)检测完成后,供应商应提供气瓶检测合格证明,并在瓶上加盖检测合格钢印;充装完成后,提供七氟丙烷钢瓶充装称重视频影像资料,并提供《七氟丙烷药剂质量证明单》。

★(6)供应商拟投入检测的所有工作人员具备与实施本项目相适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提供2个以上拟投入工作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询价当前月近6个月(不含询价当前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普济院区。

(3)验收标准:

①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及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②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③若经采购人检验发现服务质量不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完善,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相应调减合同款项或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④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视为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⑤若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延迟服务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应商。

(4)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②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5)售后服务方案

①维修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通知 1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需要上门服务时,1小时内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如出现供应商不能在限期内处理的情况,供应商应用备件替代问题件,保证设备继续正常运行;或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②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核准证》(核准检测内容需包含七氟丙烷及相应气瓶)。2.供应商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核准充装介质需包含七氟丙烷)。如果自身没有的,提供《承诺函》,承诺气体充装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承诺对全部服务内容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点5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总预算(元)

备注

1

气体灭火装置检测、维修及充装服务

******.00

三、用户需求

1.项目内容

检测、维修及充装清单:

(1)红楼院区

地点

单位规格

(公斤/瓶)

数量(瓶)

合计

(公斤)

上一次检测日期

氮气数量(瓶/升)

门诊负1楼气体灭火系统气瓶间

105.5

14

1477

2018.11

6瓶共48升

放射科CT1室

130

1(柜式)

130

2016.4

放射科CT2室

130

1(柜式)

130

2016.4

放射科DR1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放射科DR2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放射科CT5室

100

1(柜式)

100

2016.4

医技2楼静配中心

100

4(柜式)

400

2019.7

3座负一楼病案室

68

2(柜式)

136

2019.1

4座负一楼病案室

68

4(柜式)

272

2019.1

合计:

2845

6瓶共48升

备注:含检测、充装、维修、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等所有项目服务内容。

(2)普济院区

地点

单位规格

(公斤/瓶)

数量(瓶)

合计

(公斤)

上一次检测日期

氮气数量(瓶/升)

2座电房气体房

140

1

140

2018.1

6瓶共36升

3座尘流间气体房

110

5

550

2018.1

1瓶 共6升

行政楼档案室

85

8

680

2019.1

DSA内机房1

23

1

23

2019.10

DSA内机房2

23

1

23

2019.10

合计:

1416

7瓶共42升

备注:含检测、充装、维修、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等所有项目服务内容。

2.技术要求

(1)项目包含:气瓶检测、气体充装、更换压力表、更换膜片、更换密封圈、人工拆装运输、税费等费用。

(2)质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设备如非因采购人的人为故意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因供应商延迟维修造成采购人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保证气瓶拆除和安装安全。

(4)气瓶拆装需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执行,拆装前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物流运输需提供物流凭证,物流凭证需能体现由医院地址至执行气瓶检测及充装的单位地址(此地址是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在许可证上载明的检测或充装点地址)等物流信息。

(5)检测完成后,供应商应提供气瓶检测合格证明,并在瓶上加盖检测合格钢印;充装完成后,提供七氟丙烷钢瓶充装称重视频影像资料,并提供《七氟丙烷药剂质量证明单》。

★(6)供应商拟投入检测的所有工作人员具备与实施本项目相适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提供2个以上拟投入工作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询价当前月近6个月(不含询价当前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普济院区。

(3)验收标准:

①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及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②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③若经采购人检验发现服务质量不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完善,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相应调减合同款项或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④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视为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⑤若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延迟服务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应商。

(4)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②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5)售后服务方案

①维修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通知 1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需要上门服务时,1小时内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如出现供应商不能在限期内处理的情况,供应商应用备件替代问题件,保证设备继续正常运行;或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②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核准证》(核准检测内容需包含七氟丙烷及相应气瓶)。

2.供应商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核准充装介质需包含七氟丙烷)。如果自身没有的,提供《承诺函》,承诺气体充装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承诺对全部服务内容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红楼院区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2,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六、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正规等额发票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100%;

2.所有请款都需由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供应商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采购人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七、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现场勘查

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点00分;

现场勘查:供应商可以自主决定参与现场勘查,不作为报名限制要求。现场勘查集中组织,勘查时间统一为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00,集中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体检中心三楼保卫科。

联系人:莫先生,联系方式:139*****308

八、报名和提交资料地点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2;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

九、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核准证》(核准检测内容需包含七氟丙烷及相应气瓶)复印件;

5.《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核准充装介质需包含七氟丙烷)复印件,如果自身没有的,提供《承诺函》,承诺气体充装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承诺对全部服务内容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6.2个以上拟投入工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询价当前月近6个月(不含询价当前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十、询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40-9:55;

提交密封报价单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点55分;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点00分;

现场拆封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十一、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6.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在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卢小姐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涡岭工业大道8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01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  139*****3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体灭火装置 检测 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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