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昌元点位周边小环境管控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昌元点位周边小环境管控项目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昌元点位周边小环境管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重庆市荣昌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昌元点位周边小环境管控项目 | 42.00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42.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8时00分。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710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法人鲜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7-10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4: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4:3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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