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11.9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启东市数据局(项目审批部门)以启数据备(2024)153号、启数据备(2024)154号(项目审批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吴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南通吴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11.9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方式

2.1项目概况:南通吴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期拟建设11.9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3.*****MW,屋顶结构为混凝土现浇屋面,彩钢瓦屋面屋项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光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电缆等。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量约为1298万度。

二期拟建设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6.******MW,该屋顶结构为混凝土现浇屋面,彩钢瓦屋面屋顶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电缆等。该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年发电量为649万度。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除太阳能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含升压设备、并网柜、支架、电力电缆等)、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电网接入(签订电网涉及的所有合同)、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2.4招标预算(最高限价):

一期: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肆万壹仟柒佰贰拾伍元伍角陆分(¥********.56)

二期: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肆万叁仟捌佰贰拾元肆角柒分(¥********.47)

2.5工期要求:(一期和二期实施时间有可能重叠,具体以招标人实施计划为准。)

一期项目工期:并网时间必须保证于 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项目竣工日期不晚于并网后的【】日。

二期项目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以正式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至并网发电共计 60天,项自竣工日期不晚干并网后的【】日。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其他:/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承装五级或以上、承修五级或以上、承试五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企业三年内至少累计完成总装机容量50MW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承装五级或以上、承修五级或以上、承试五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也必须由牵头方提供。

(2)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

4.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收讫,售后不退。

4.3发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25-1幢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4.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获取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5.2开标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25-1幢一楼开标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上发布,敬请留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吴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

联系人:曹江洲

电话:151*****452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25-1幢

联系人:郭敏、庞程悦

电话:173*****992(仅工作时间接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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