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2次比选公告
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2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
2次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采购(包括所有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编号:ZZHM-2024-087。
2.5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须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行业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主要为视频会议终端)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10、有特别行政许可、行业准入要求、其它资格条件的可自行列明,但不得为限制性条款)。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五一东街2号 太原市邮政分公司主楼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五一东街2号
联系人:朱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联系人:刘春芝 刘美美
电话/传真:138*****653
标签: 视频会议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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