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第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6号

当事人名称:洛阳杨鹏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6*******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玄武门大街289号3幢105

在宜阳县纪委监委对“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六标段”(采购编号:宜阳公开-2024-4)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投标前与洛阳宏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中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元)的千分之八即伍万捌仟零肆拾元(*****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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