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第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6号
当事人名称:洛阳杨鹏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6*******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玄武门大街289号3幢105
在宜阳县纪委监委对“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六标段”(采购编号:宜阳公开-2024-4)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投标前与洛阳宏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中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元)的千分之八即伍万捌仟零肆拾元(*****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4年12月6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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