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业园和平大道路边小河治理提档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新型产业园和平大道路边小河治理提档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SLJ*********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HASLJ*********号
3、项目名称:新型产业园和平大道路边小河治理提档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98.95(万元)
6、最高限价:1498.95(万元)
7、采购需求:
全面完成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所涵盖的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7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 上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 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线下报名,面向中小微企业,本地企业优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
3、方式:
线上咨询,线下报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红安县泰和郡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地址:红安县金沙河管理处
联系方式:185*****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地址:红安县金沙河管理处
联系方式:185*****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话:134*****17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