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公告
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ACG2016-A-309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材料明细表(或见本公告后附表)
2.2服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3维修地点:鄂尔多斯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包件;
包件1(东胜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2(伊旗、康巴什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3(达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4(乌审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5(杭锦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6(鄂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7(鄂前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2.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
(1)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二类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
(1)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或汽车维修)、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3投标人须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接受税务局代开增票(需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3.4供应商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含维修工时费、包括免费清障救援工时费),必须明码标价(固定价),保证质量,并免费对轮胎气压检测,充气,补胎,每半月对车辆进行全车安检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市内24小时服务;
3.5供应商必须有车辆维修信息能够保存两年的记录留存能力;
3.6供应商必须提供维修配件的质保明细;
3.7一次性修车完好率达100%。
3.8全部投标单位维修网点必须在各旗区政府所在地,并在招标文件中附照片证明,照片中需包含地标性建筑或者挂牌的建筑,维修厂家店面招牌必须与资质提供的营业名称相一致;
3.9 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10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鲜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6室报名;
5.4领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费用: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小霞
电话:150*****403
电子邮件:********3@qq.com
2016年11月24日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ACG2016-A-309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材料框架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材料明细表(或见本公告后附表)
2.2服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3维修地点:鄂尔多斯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包件;
包件1(东胜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2(伊旗、康巴什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3(达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4(乌审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5(杭锦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6(鄂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包件7(鄂前旗地区车辆修理配件)
2.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
(1)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二类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
(1)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或汽车维修)、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3投标人须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接受税务局代开增票(需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3.4供应商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含维修工时费、包括免费清障救援工时费),必须明码标价(固定价),保证质量,并免费对轮胎气压检测,充气,补胎,每半月对车辆进行全车安检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市内24小时服务;
3.5供应商必须有车辆维修信息能够保存两年的记录留存能力;
3.6供应商必须提供维修配件的质保明细;
3.7一次性修车完好率达100%。
3.8全部投标单位维修网点必须在各旗区政府所在地,并在招标文件中附照片证明,照片中需包含地标性建筑或者挂牌的建筑,维修厂家店面招牌必须与资质提供的营业名称相一致;
3.9 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10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鲜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6室报名;
5.4领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费用: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小霞
电话:150*****403
电子邮件:********3@qq.com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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