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线及标识牌制作招标公告

道路标线及标识牌制作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道路标线及标识牌制作
二、项目编号:2024-JWLNJD-F30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长实线

1147.5

平方米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依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2

虚线

1222.7

平方米

3

禁停区

424.3

平方米

4

导向箭头

332

5

路口提示标志

26

6

限速标志

32

7

禁停标志

32

8

出入口管理标志

3

9

标志杆

61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总报价包含材料、运输、税费、人工划线费、旧线拆除(与新铺线数量相同)等总费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20.7976万元;

3.最高限价:20.7976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联系)。
(三)联系人:于先生。
(四)联系电话:188*****111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lnjdozhdbzb@163.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于先生,电话:188*****111

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8*****111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4-********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于洪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标线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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