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自主招标招标公告

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自主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自主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KZB(FYF)202*****000001
公告内容:

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自主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 项目概况:以智慧引领,借助AI等智能化手段,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交易的基础上,实现智能监管、智能辅助评标、智能供应商资信管理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监管、数字化管理、多业务板块、供应商门户、代理机构门户、采购人门户、招采交易管理、供应商管理、交易工具、运营管理、信息资源库、范本及素材条款编制、评分办法管理、电子评标室管理、智能评标、电子档案、专家库、业务标准化、系统管理、基础平台、内部系统接口、外部系统接口、第三方服务等功能以及历史数据导入工作。同时,按照雄安集团数据管理规范要求,通过雄安集团综合数据平台,实现与雄安集团其他业务系统数据流的交互共享(MIS、建管、供应链商城、财务、合同、成本、统一身份系统等),并输出供应商信息和采购交易的主数据。项目总投资为664.89万元。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5】个月,建设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整体终验合格并交付使用止。自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二期)项目整体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运维和技术支持。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平台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开发、安装、部署、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并在项目整体终验完成后运维1年,运维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以及平台建设完成后的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应用平台或软件开发信息化类项目业绩(若项目业绩中含硬件部分,项目业绩的应用平台或软件开发信息化类部分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r.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持下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委托日期)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不提供邮寄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递交地点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三层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开标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三层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其他说明:/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雄安集团官网(http://www.chinaxiongan.cn/)、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上发布(若以上信息不一致,最终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65号C4栋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3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

联 系 人:阮鹏霖、刘太宇

电 话:166*****480152*****175

电子邮件:ruanpenglin@chinaxiongan.com

监督部门: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3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设 电子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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