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农业局2016年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肇源县农业局2016年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S16H-05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肇源县农业局2016年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肇源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于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肇源县农业局指定县域内乡镇(场)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水稻育秧大棚1000栋;
2.3供货期: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3月10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5总投资金额:648万元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200栋
二标段:200栋
三标段:200栋
四标段:200栋
五标段:200栋
2.7其他:本项目允许兼投,允许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且投标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应包括本次所采购货物。
3.2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3.3投标人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本,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到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文件2013年-至今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2016年11月24日以后方为有效。
4.4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件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
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上述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源县农业局
地址:肇源县澳门大街
联系人:程远和130*****99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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