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3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696.1 万元,招标人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庄周大道(清凉大道至凯旋路)清凉大道至凯旋路段新建雨水管网 12485 米,检
查井 305 座,雨水口 595 套,出水口 2 座;拆除现状雨水管网 1400 米,拆除雨水口 70 座;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44000 平方米,挖除恢复绿化 15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一标段; (002)商丘市
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 .第一标段:
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资质条件:(1)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1.3 人员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出具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
(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1.4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
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1.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
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
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牵头人为施
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有联合体牵头人缴
纳办理。
2.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
标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或
PDF 文件。
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002 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第二标段(监理):
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
1.2 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
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
明材料)。
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
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
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或 PDF
文件。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
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
(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
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河南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
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城市
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
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2.2 项目代码:2404-411400-04-01-838868;
2.3 工程特征: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2.4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301 号;
2.5 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建设规模和内容:
庄周大道(清凉大道至凯旋路)清凉大道至凯旋路段新建雨水管网 12485 米,检查井 305 座,
雨水口 595 套,出水口 2 座;拆除现状雨水管网 1400 米,拆除雨水口 70 座;破除恢复沥青
路面 44000 平方米,挖除恢复绿化 15000 平方米。
2.8 项目总投资:投资估算 6696.1 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商丘市庄周大道(清凉大道-凯旋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2.10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施工: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结算价的 100%;
勘察设计: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基数的 2%;
第二标段: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基数的 1%;
2.11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
2.12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及危及民生财产安全的事故;
2.13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00 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4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
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指导维护等内容和质保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
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1)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
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3 人员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出具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
(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4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
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
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牵头人为施
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有联合体牵头人缴
纳办理。
3.2 第二标段(监理):
3.2.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
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材料)。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
标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或
PDF 文件。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
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
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
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4.2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
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
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 CA 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
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系统上传;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席位六(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
南角);
6.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1 时 00 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
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
交易中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
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
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
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
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4 年 12 月 7 日 9:00 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0:00:00 时截止(以保
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
(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
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7.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 年 12 月 7 日 9:00 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00 时截止(以保
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
(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
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
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
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
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
章。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帐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
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
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8、 特别声明
8.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
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8.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
人资格。
8.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 8.1、8.2、8.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8.4.1 没收投标保证金;
8.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
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8.4.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 8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0-69787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商丘市建业十八城四期 31 号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72920828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