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4200L113545N/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己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公
规模:总预算1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朗德酒店7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朗德酒店7层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联系人:张璐
电话:0471-69913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张海涛、张新华、罗文斌
电话:010-85343446
电子邮件:zhanghaitaon@cbwtc.com
当
招标人设北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绝衫
(签名)
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0V0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
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
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
二、招标编号:
0686-24200L113545N/0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口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交货期: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日内,将甲方所订购的本合同
项下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总预算170万元】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口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
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
否继续采购。
口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问为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厨房设备供货项目业绩案例。
注: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成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
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
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
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
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
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3.近三年度(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成财务报表,成立
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
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
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授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m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裁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口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殷、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问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栽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问)。
发售形式:
1、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
提示流程报名,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本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zhanghai tao@cbwtc,.com邮箱并说明已提交
报名信息。
2、待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
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售价:2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煤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m,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mnw,cebpubservice..com)。
七、【踏勒
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地点:中国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一期工程。具体位置位
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西南端,北至云谷横44路,东至云谷纵43
路,西至云谷纵1路,南至新区横4路】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问:2024年12月31日10:00至10: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12月31日10:30(北京时问)
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朗德酒店?层会议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
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九、开标(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30(北京时问)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朗德酒店7层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ajjcgljwgbs_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
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张海涛、张新华、罗文斌
联系方式:010-85343446
电子函件:zhanghaitaol@cbwtc.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