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综合减灾科普馆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20: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46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综合减灾科普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翔鸿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爻村长丰园小区Ⅰ区1幢C单元11层1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74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DY-2024-170-1
项目名称: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或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西安市综合减灾科普馆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翔鸿路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爻村长丰园小区Ⅰ区1幢C单元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153*****746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153*****746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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