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衢州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衢州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QZGZ*******-GK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五、项目概况:

主要采购市局食堂(含第二稽查局食堂)所需食材(含相应配送),包含:水产、畜肉、鲜冻禽肉、蛋及蛋制品、蔬菜、水果、米面油及奶制品等。本项目分3个标项采购,具体如下:

标项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中标人数量

备注

1

水产、畜肉、鲜冻禽肉、蛋及蛋制品等

140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蔬菜、水果等

100

1

3

米面油及奶制品等(含调料及干部购买)

150

1

备注:1.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2.中标原则: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标项投报,但仅能获得一个标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顺序按标项序号顺序进行,即标项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作为标项二、三的中标候选人。(标项一、二、三兼投不兼中)

3.因国家帮扶政策要求,采购人有权在国家规定的网站或地域采购涉及本项目内的所有食材(采购金额不包括在上述预算内)。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标项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4.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21: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42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时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其他要求提交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

4.标书售价:100元/本(售后不退)。

5.缴纳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

账号:201*****618941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时。

九、投标地址: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至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四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时。

十一、开标地址: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四楼开标厅。

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书面质疑受理地址: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420室)。

3.本公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

4.其他事项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1.1 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下载);

4.1.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4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4.2 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4.3 供应商信用查询

4.3.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管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4.3.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4.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0570-*******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0570—*******

余女士 0570—*******

传真:0570-*******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420室

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70-*******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20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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