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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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1024FJSZ10001001(ZB(JL)-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项日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73.2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
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规划用地面
积6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0平方米。包括80平户型为64户,100平户型为15户,120平户型为15户,回迁
安置户数应62户,实际设计94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卷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
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小ew.gg2yyth.jl.cn/EpointSS0/mea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巾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
字【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借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总承包(二次):
2.2项目编号:CCS20241024FJSZ10001001(ZB(JL)-2024-020):
2.3建设规模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规划用地面积62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
平方米。包括80平户型为64户,100平户型为15户,120平户型为15户。回迁安置户数
应62户,实际设计94户: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
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
饰、用地红线范国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监控、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临水临电
工程等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通风空调、
消防工程设计、强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技术规格书编制、户型模型及沙盘展示制作等
竣工后的航拍图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1月4
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7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设计
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
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颜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勒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根据《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
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③其他省(市)核
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
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
认定。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或物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21年1月1
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
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
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
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
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专业设计人员5人具有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电气专业1
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⑤)施工其他人员: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
法⊙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
无偿子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
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饭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
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
工程。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
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
缴纳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
包业绩是由一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组成,或是一项建筑工程的工程
总承包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

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
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
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
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
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
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台
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
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摔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小n.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gg2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ggzyyth..j.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购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
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镇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日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
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
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
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
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唐皓
电话:0431-89996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淘(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
联系人:初春阳
电话:18043045803
监督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e123126.c0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0163.c0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唐皓
电话:0431-89996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
联系人:初春阳
电话:18043045803
电子部件:37879128458q9.c0m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通秀月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飞但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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