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餐料、饮品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MD-242121SG)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餐料、饮品类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4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草原商旅酒店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餐料、饮品类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水果类等采购; (002)猪肉类等采购; (003)牛、羊肉类等采购; (004)海
鲜、淡水鱼、半成品类等采购; (005)干调散装食品类等采购; (006)饮品类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蔬菜水果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
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2 猪肉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3 牛、羊肉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
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4 海鲜、淡水鱼、半成品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
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5 干调散装食品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
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6 饮品类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
督管理局网上备案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
①供货商需提供 1%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应准备如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
位,请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将上述报名资料及汇款凭证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
箱:lnmd@163.com,报名资料符合后方可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同时邮寄纸版报名材料及售
出登记表至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四楼明大国际。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明大国际四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明大国际四楼)
七、其他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餐料、饮品类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全年预估金额不含税 1240000.00 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通辽草原商旅酒店分公司餐料、饮品类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包组一家
1.7 服务期限:2 年,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分年度
依据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二阶段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二阶段具体服务内容以第二阶段采购人实际需
要为准。第一阶段履约期内,如无供货不及时、质量、数量、售后等重大问题,合同期满后
续签第二阶段合同。如终止合作不再续签合同将重新组织招标。
2.项目要求
2.1 交货期:按照采购人电话通知时间,要求规定时间内送货。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3.其他
3.1 响应保证金:A01 包人民币 3400 元、A02 包人民币 2900 元、A03 包人民币 5600 元、A04
包人民币 7200 元、A05 包人民币 3600 元、A06 包人民币 2000 元。
3.2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下浮比率为 100%。
3.3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