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
(招标编号:WLFW202412-2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0.110099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通河沿线宣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 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
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
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任职。全过
程管理由联合体投标实施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为投标
单位在职人员,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 4 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
格。
2)设计人员 3 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设计人员 2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
执业资格。
3)监理人员 3 人: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
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
4)造价咨询人员 3 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
称或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人员 2 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工程师职称。
上述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
职,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
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
明,;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须
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
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牵头单位应对全过程管理服务结果负总责,其他联合单位对各自服务内
容承担相应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全过程管理服务单位不能与
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
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 书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以 PDF 格 式 扫 描 发送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邮 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一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
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一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
限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以下
称“本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伊通河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宣传项目全过程管理
2.2 项目概况:伊通河沿线宣传。
2.3 招标范围:为伊通河万米冰河向北行提供全过程管理工作,全过程管理包括全过程项目
管理、方案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
1.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投资管理、现场管理(含进度、质量、安
全)、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内容。
2.设计咨询:完成伊通河宣传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
3.造价咨询:清单编制、结算审核。
4.工程监理:完成伊通河宣传项目现场全过程监理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沿线。
2.5 计划工期(服务周期):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的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
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 书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以 PDF 格 式 扫 描 发送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邮 箱 (ccwlzx2001@vip.163.com)中,邮件标题
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材料 ”字样,邮件中 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
邮箱 ”等内容,未注明以上信息所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
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
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 PDF 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
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所填报的邮箱中。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合计每套售价为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7143040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一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
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30 号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0431-86000926
电子邮件:3458681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 22 栋 2 单元 2 单元
联 系 人: 李亮、石堃
电 话: 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