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12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3.77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欣昌苑、欣康苑、嘉泰雅苑项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和载货电
梯,施工类别含维修)B 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种类:电梯安装,许可级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维修及以上和曳
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种类:电梯安装;许可级别: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
梯(含消防员电梯)B 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信用信息报告”;
7.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 2 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工作日),
每日 8﹕30 时至 11﹕30 时,14﹕00 时至 16﹕00 时,前往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
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获取(二)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1)投
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 3)2023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书面声明 4)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6)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信用信息报告”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书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
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
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9)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三)获取方式:1.网
上获取,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采用 A4 纸,报名材料
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
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
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xcsdyygs@126.com,以合格材料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获
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现场获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文件
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 1-1-70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 1-1-703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廉政举报电话:66683822,邮箱:
customer@bhyhwy.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中心渔港经济区滨海新区渔港水产中心 2 号楼 38 号商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022-666838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联 系 人: 吴苏彤
电 话: 022-23717450-8006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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