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B2024-C23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外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261.26万元,招标人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61.25万元。(130.68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数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求:
5.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情况,提供网站截图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m.gsxt,Oy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
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公示情况:
7在项日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漫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同意签
署《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赠略行为承诺书》等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9.能够提供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506)
纸质文件通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506)
七、其他
1、采购内容:
沈阳分行、鞍山分行、营口分行物业外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通
本项目分为1个项目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招标内容必须全投,详见采购文件。
2、预算金额:261.26万元。(130.68万元/年).
3、展约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银行殷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芳庭街?号
联系人:雷工
电话:024-53997075
电子邮件:848247394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人:张丹
电话:024-22733398
电子邮件:xzb2005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星
(盖章)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