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南部商业街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5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南部商业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463.670297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原设计为龙门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地下一层,地上三层,
地下一层层高为 5.70m,人防区域为 4.05m,主要建筑功能为停车场、数字影院、球幕影院、
文创配套、石窟寺艺术展示区及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1355.47 平方米,地上部分
建筑面积为 14867.54 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为 16487.93 平方米,东西进深约为 119 米。现
状地下一层主体已施工完成,外墙防水已施工,回填至结构顶板。现设计为唐风古建商业街,
主要建筑功能为民宿酒店、商业店铺、风雨连廊等,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40994.79
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 21828.53 平方米,地下面积为 19166.26 平方米。地下一层层
高为 5.55m,人防区域为 4.00m,地下一层功能为停车场、商业、人防工程及配套设备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南部商业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南部商业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
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 2020-01-01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7000 万元
(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2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 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 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
异常情况;
3.4.5 其他要求:一、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招标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
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要求:同类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须在申请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如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
牵头人加盖电子章即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6)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及 3.4.5 一、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及 3.3 人员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5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5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南部商业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
期)核准的批复(豫发改服务业〔2021〕8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020-410311-78-02-09707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龙门旅游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5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原设计为龙门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地下一层,地上三
层,地下一层层高为 5.70m,人防区域为 4.05m,主要建筑功能为停车场、数字影院、球幕影
院、文创配套、石窟寺艺术展示区及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1355.47 平方米,地上
部分建筑面积为 14867.54 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为 16487.93 平方米,东西进深约为 119 米。
现状地下一层主体已施工完成,外墙防水已施工,回填至结构顶板。现设计为唐风古建商业
街,主要建筑功能为民宿酒店、商业店铺、风雨连廊等,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
40994.79 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 21828.53 平方米,地下面积为 19166.26 平方米。
地下一层层高为 5.55m,人防区域为 4.00m,地下一层功能为停车场、商业、人防工程及配套
设备用房;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原设计为龙门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地下一层,地上三
层,地下一层层高为 5.70m,人防区域为 4.05m,主要建筑功能为停车场、数字影院、球幕影
院、文创配套、石窟寺艺术展示区及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1355.47 平方米,地上
部分建筑面积为 14867.54 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为 16487.93 平方米,东西进深约为 119 米。
现状地下一层主体已施工完成,外墙防水已施工,回填至结构顶板。现设计为唐风古建商业
街,主要建筑功能为民宿酒店、商业店铺、风雨连廊等,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
40994.79 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 21828.53 平方米,地下面积为 19166.26 平方米。
地下一层层高为 5.55m,人防区域为 4.00m,地下一层功能为停车场、商业、人防工程及配套
设备用房;
2.4 最高投标限价:134636702.97 元
2.5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 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的备案合格标准;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环境保护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开展生产,做到达标生
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
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 2020-01-01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7000 万元
(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2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 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 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
异常情况;
3.4.5 其他要求:一、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招标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
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要求:同类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须在申请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如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
牵头人加盖电子章即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6)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及 3.4.5 一、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及 3.3 人员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12-10 至 2024-12-16 24:00。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
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
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09:05。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
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解先生
电 话:0379-659897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 283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0229867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
电 话:0379-69921065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地 址: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电 话:0379-639379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 系 人:解先生
电 话:0379-659897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 283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0229867
电子邮件: lyfyjs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