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ZX-ZB2024001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0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7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经营许
可: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且须为“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牵引单
位名单详见:《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及合
作伙伴名单.xlsx》,详见网站内容: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4/4247/post_4247625.html#368。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
少三个同类型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其他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 产品/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产品/服务需包含在“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中。具体详见网站内容: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4/4247/post_4247625.html#368。
3.6 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东莞
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
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
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其他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七、其他
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称
招标人)的委托,就企业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
1.2 项目编号:CJZX-ZB202400108
1.3 招标范围:主要功能包含软件及实施,实施范围:LED 制造中心、 LB 制造中心(包含但
不限于 PMC 中心、生产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品质管理)、仓库管理系统的开发、实
施、验收及协助政府政策补贴申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用户需求书》。
1.4 招标控制价:27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如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
标。
1.5 工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部署上线工作,系统实现
上线运行并验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工业西二路 2 号 。
1.6 免费维保期:不少于两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次日开始计算。免费维保期之后,年度服务
费不能超过合同中软件金额比例的 8%。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内容: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
营业执照,且须为“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
牵引单位名单详见:《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
位及合作伙伴名单.xlsx》,详见网站内容: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4/4247/post_4247625.html#368。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
少三个同类型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其他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 产品/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产品/服务需包含在“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中。具体详见网站内容: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4/4247/post_4247625.html#368。
3.6 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东
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
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
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3 楼 2 号会议室。
5.3 获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委托
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联合体协议
(如有)。
(二)邮件领取: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到 15102703354@163.com:(1)法定代表人自己
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
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4)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凭证截图(收款单位:湖北长江
运营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绿色支行;账号:
127920049510000;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位);(5)联合体协议
(如有)。
5.4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30 时,地点为长江产业大厦三楼 2 号
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6.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三楼,
收件人:卓昊,联系电话:15102703354,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邮寄时
间。
6.3 递交时间以快递接收时间为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工业西二路 2 号
联 系 人:郝素敏
电 话:158155886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3 楼
联 系 人: 卓昊、张婳、胡欹鸣、黄劲松
电 话: 15102703354
电子邮件: 1510270335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