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90-2024-534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预估金额 100 万
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
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百度品牌专区、或
百度搜索竞价服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
章页)。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
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
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步骤 1:潜在投标人在神采 E 易平台
(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步骤 2:点击“投标
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
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
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以邮寄、
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投标人也可以
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
件。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开启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
接入的投标人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
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
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招标编号:CTZB0090-
2024-5340-01),招标人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
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2(第二次)。预估金额 100 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利用百度搜索引擎将品牌信息展现在网民面前,能够更便捷的了解品牌官网
信息、企业资讯。
1.3 如已推荐为互联网平台内容共创及推广项目标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
本项目评审,但不得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内容 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服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
品牌专区 600000.00 /
搜索竞价广告服务费率 10.00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
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
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百度品牌专区、或
百度搜索竞价服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
章页)。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
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
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潜在投标人在神采 E 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
行注册并登录;步骤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
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
5.2.1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
快递时间。
5.2.2 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
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3 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开启
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
统接入的投标人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
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
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19 楼
邮编:20012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701713421
电子邮件:chenzhili@cibwm.com.cn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王堃、王雨馨、何疌予
联系电话:13818828006、18616117118
电子邮件:wangkun.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602811158000005
招标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联 系 人: 王堃
电 话: 13818828006
电子邮件: wangkun.sh@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