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比选方案

一、承包范围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比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后附清单明细表。

二、租赁要求

1、乙方提供运输车辆及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2、需具备交通部下发的道路运输证明。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工程地点:林口县;

联系人:徐冰;

联系电话:182*****555

四、参选报价

1、比选控制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合同实行固定单价。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使用台班或时间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2、价格组成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费+机械设备油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和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各供应商情况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以实际发生量每月100%支付工程款。

注:供应商承诺在发包人款项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租赁合同要求。

六、比选程序

1、参选人参与比选。

本项目为最低比选价法确定采购比选人排名顺序。

2、确定承包标段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成交候选人确定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合作单位。

成交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接平台公司缴纳服务费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其中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平台公司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182*****895

七、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付款条件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合同》。凡是成交供应商无故不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并由综合得分第二名顺位成为供应商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9:00-16:00;

地 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11楼;

联系人:崔建成;

联系电话:132*****288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参选文件要求

1、 比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比选文件(按目录编制要求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比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所有比选文件都需加盖印章,比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随比选文件一并密封,交由主持人存档,比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4、目录编制

(1)比选方案报价;

(2)授权委托书;

(3)比选承诺;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7)履约文件——业绩;

(8)其它。

十一、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比选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不诚信行为导致的废除比选结果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下午16:15,请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参选文件、身份证原件参与比选活动。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合作商的比选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牡丹江市联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比选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论

1

比选文件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参选文件每页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3

比选承诺

供应商盖章有效

4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

5

其他资格条件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6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参选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参选公司全称,提供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有效。

7

承诺书

承诺不存在虚假材料、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等关系,供应商盖章有效

是否通过评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比选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 容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比选报价及承诺

基准分

得分

供应商

报价

按实际发生每月100%支付工程款。

是否同意在采购方款项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租赁合同要求。

1、比选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报价基准分(100分);其中评审基准价是指合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比选报价是指各参选人的合理报价。

注:

1、参选单位可合理提供以往业绩及相应机械设备各类手续以提升企业履约形象。

是否同意

¨是

¨否

1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清单明细

名称

型号

单价控制价(元/车)

单价报价(元/车)

货物运输

残土运输

300元/车

元/车

场内运输

70元/车

元/车

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叁佰柒拾元整 小写:¥370.00元

比选报价(含税)总额: 元

比选报价税率 %

备注:

1、比选价格不得高于控制价,若超出控制价,按照废除参选资格处理;

2、供应商必须满足承包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便于价格比较,累计出合价,无实际意义,最终按照实际发生计取;

4、报价为一趟车的费用,车型为后八轮自卸车,运距为20km内,含司机,含弃土费用,含税金;

5、乙方负责加油;

6、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安全,排除安全隐患,若车辆或操作人员出现问题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合作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比 选 承 诺

致:牡丹江市联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比选报价为固定单价,即在比选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参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参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

1.本单位非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2.无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共同参加本项目。

本单位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供水 运输设备 工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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