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环境保护局《宁县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宁县环境保护局《宁县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县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18:11 |
预算金额 | ¥2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00 | ||
采购单位 | 宁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8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庆阳市西峰区御景城一号楼一单元9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936 |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宁县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YXD2016-242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县水体达标方案》 | 套 | 1 |
三、项目预算金额:235000.00元
四、实行单一采购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宁县水体达标方案》编制要求具有工程测绘、工程咨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及水资源调查评价等资质,并且要求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完成方案编制,同时项目技术人员须有参与过类似工作的经验。所以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3、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具有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供应商名称: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399号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发售地点: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额4000.00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峰区东街支行
账 号:2709 0704 2920 0046 695
缴纳期限:2016年 12 月2 日17 时前,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九、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5 日9 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12月 5 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4号
联系人:吴越
联系电话:152*****800
代理机构: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峰区育才东路御景城1号楼1单元903室
联 系 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150*****936
2016年1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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