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国资办镇原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国资办镇原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原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国资办 | ||
行政区域 | 庆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18: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25日00:00至2016年12月01日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镇原县财政局一楼109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19日15:00 | ||
开标地点 | 镇原县财政局一楼124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318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国资办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原县广场东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原县国资办的委托,拟就镇原县公务用车处置所需拍卖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YCG2016-GK112
二、招标内容:镇原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须具有以上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和经营范围,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四)投标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节假日不售)。发售地点:甘肃省镇原县财政局办公楼109室,不办邮购。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5:00前,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5:00
开标地点:镇原县财政局一楼124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罗万社 联系电话: ****-*******
七、采购单位情况: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波 联系人电话:180*****318
采购单位电话及地址:****-******* 地址:镇原县广场东侧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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