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比选公告
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比选公告
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建投香港公司”)现诚邀贵所参加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比选,如贵所有意参加,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投标文件。
一、审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二)审计项目服务内容:
本次审计范围预计包含合并范围内境外公司5家、境内单位5家。审计需出具建投香港公司单体,合并境内、外公司后的集团合并审计报告及英文版报告,各级子公司单体及合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将用于财务决算年报等事项。
本次审计范围预计包含合并范围内境外公司5家、境内单位5家。考虑到建投香港公司及子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复杂,公司注册地分布在国内、香港、开曼及BVI,合并报表需要境内外审计师联合审计,并出具不同本位币下的审计报告及英文版审计报告。
二、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项目主审会计机构。
三、资质要求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21]16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2018]21号)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与集团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
(二)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执业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四)具有上市公司或大中型国有企业服务经验。
(五)在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最新排名前80位或市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前40位。其中,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应是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最新排名前50位或市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前25位。
(六)原则上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没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从业记录。
(七)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短期内暂停承接新业务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是被处罚的注册会计师3年内不应作为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二是已完成整改且有关主管部门已恢复其新承接业务资格。三是引起处理的案例若为我市国资系统企业审计业务,则在恢复业务资格后2年内不可接受委托。
(八)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满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券产品对审计机构资格要求。
(九)签字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同行业、同等规模国有企业审计项目经理相关从业经历,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
1.综合实力,包括总资产规模、注册会计师人数、经营年限、审计业务范围等情况,需重点说明具备的资质条件、以往的执业记录及是否存在行业处罚或行业惩戒的承诺书。(10%)
2.综合评价排名情况。在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或市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情况。(15%)
3.质量管理水平,重点说明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40%)
4.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及与集团的合作经验。(20%)
5.审计服务定价。集团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价格。(15%)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型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应进行外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比选招集单位不承担比选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参加比选单位。
3.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可以识别参加比选单位和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内容。
4.参加比选单位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
5.参加比选单位在参加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负,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五、比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请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3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书面文件送至(当面送达或邮寄至)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005室,邮编:******,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0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滨海建投(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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