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北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北海石化公司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北海石化〔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北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西南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94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北海石化公司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土壤*****.85立方米及地下水*****.28平方米的修复治理)各阶段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编写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编制评估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协助招标人完成修复效果评估的备案手续、修复项目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等各项技术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pH、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苯等常规环境污染因子检测能力)。

1)计量认证及以上

(3)2020年以来有:

①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或场地环境调查或风险评估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②环境检测或监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效果评估成员,牵头人具备第3.1(1)(3)①(4)项基本资格条件。

(8)联合体检测成员具备第3.1(1)(2)(3)②(4)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类、地质类、土壤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或场地环境调查或风险评估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 时3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 时3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 时3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南;

邮编:******

联系人:杨友;

电话:0779-*******

电子邮箱:yangyou.bhsh@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李智,付妮;

电话:027-********

电子邮箱:fun9@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邓小明

0779-*******

电子邮箱

Jjjdb.b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北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污染场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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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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