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Q05-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铺设供电线路9000米,新装环网柜2座,道路恢复*****平方米,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各类手续办理等工作,直至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4招标项目限额:********.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非“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资金专款专用。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查询,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投标人暂停名单;投标人无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联勤保障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条款;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

3.5项目经理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施项目。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8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无在施项目。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2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体现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体现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单独携带。

7.特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从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 张助理、聂助理

电 话:177*****902173*****283、0371-********

质疑联系人:来助理、王助理

质疑联系人电话:155*****595185*****991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

2024年 12 月 9 日

附件: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我方参加的(工程名称或工程代号、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现承诺:未经招标(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宣传承担的涉密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发生失泄密事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禁止参与部队招投标采购等相关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天津市,河东区,河南,郑州市,湖北,武汉市,天津,郑州,武汉,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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