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项目市场调研函第二次
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项目市场调研函第二次
我院拟了解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001(******)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纸质资料1份(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陈小姐 020-********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页面内容按市场调研函序列编排,报价函放置最后。
五、相关说明
1.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按照医院制度进行调研。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设备科 熊护长
联系电话:020-********
七、项目需求书:
为贯彻粤卫财务函〔2021〕96 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卫生健康机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和《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校资字〔2020〕2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现邀请合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如下:
一、内容
配合我院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对报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出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二、存放地点
总院: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
海珠广场院区:越秀区泰康路180号
番禺院区:广州市番禺区新艺路12号
盘福院区: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33~35号
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注:1)以报名日期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授权人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检测认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处置方案及收费方式、报价;(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为广东省内其他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方案更好)。
四、清单
详见附件
标签: 置第三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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