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松滋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中元松滋招字[2016]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人为松滋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松滋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分别是老城镇、南海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2.11万亩,计划总投资3164万元,其中政府投资2953万元,自筹211万元。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投资1034万元,建设地点老城镇芦尾村;
第二标段投资1057万元,建设地点南海镇文家铺村;
第三标段投资1072万元,建设地点南海镇黄泥滩村、五朝门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有单项合同业绩在1000万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
(3) 取得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湖北省水利部门认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5) 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有限制投标期限的以限制期为准,无限制投标期限的,限制在两年内),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书为依据。
3.4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由招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结果为准,未办理“三证合一”的由投标企业自行向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结果)。
3.5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湖北省水利部门认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6)拟派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联系方式;(7)技术负责人证书,五大员证书;(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9)企业开户行基本帐户;(10)2016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证明;(1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提供中标公示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
注: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②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者拟派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参加报名。
③社保证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人员2016年8月份至10月份三个月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明细清单中必须包含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④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双休日接受报名),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松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报名。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滋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云
电话:155*****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文韬
电话:153*****619
松滋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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