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信息时间:2024-12-10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H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概况: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建设 2 栋学生公寓,分别为北湖校区东区10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3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东、大学城路以北、中科大街以西、地理路以南;

2.4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设计成果文件满足政府部门报批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1日)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6月份至8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

6.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人:冯若甫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

邮编:******

联系人:付颜云

电话:0431-********

传真: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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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H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概况: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建设 2 栋学生公寓,分别为北湖校区东区10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3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东、大学城路以北、中科大街以西、地理路以南;

2.4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东区10号和西区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设计成果文件满足政府部门报批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1日)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6月份至8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

6.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人:冯若甫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

邮编:******

联系人:付颜云

电话:0431-********

传真: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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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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